【连网】(记者 张明兴 通讯员 王 艺) 酒后车速过快冲入路边沟下,造成车辆损坏,为了避免车辆保险公司不报销,竟让朋友前来顶替。近日,赣榆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保险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挽回经济损失43700元。
2018年12月19日凌晨1时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公司接报一起单方事故,在赣榆区塔山镇刘岭村头,王某驾驶的一辆通用轿车因车速过快驶入路边沟下,造成车辆损坏。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事故勘察员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经取证后,在事故发生当天按规定赔偿了保险金43700元。但是在后续的事故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该起事故疑点丛生,很有可能是骗保,为了查明真相,保险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向赣榆区公安局龙河派出所进行了报案。
从保险公司员工提供的资料和对话中,龙河派出所副所长许丁驿发现该案有些蹊跷,存在着诸多疑点:一是当保险公司员工抵达现场时,一共发现了三个人两辆车,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并非车主,而车主一身酒气;二是在事故发生50分钟后,驾驶员才报警,时间上存在顶替可能;三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自称为驾驶员的王某谈话时,发现王某对于事故发生经过不是很清楚,很多细节讲述不清,不像事故当事人,而且在当天处理完事故后,驾驶员王某便没再去过保险公司,有意回避调查,处理后续事宜的一直都是车主陈某。这些疑点让许丁驿更加相信这是一起骗保案。
“接报后,我们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道路视频研判发现,当天晚上,自称驾驶员的王某是在事故发生后才驾驶车辆从家中赶往现场的,事故发生时并不在现场,我们由此断定王某说谎了。结合之前的疑点,王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的犯罪嫌疑基本坐实。”许丁驿说道。
2月16日,许丁驿带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樊某抓获,经审讯,樊某承认了事发当晚由于自己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事实经过,为了骗取保险赔偿金,樊某、陈某便商议让朋友王某冒名顶罪,在王某赶到现场后方才向保险公司报案,后成功骗取保险金43700元。2月19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樊某、王某因涉嫌保险诈骗被依法分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