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连云港新闻
【连网】 此次出台的《意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建立居住证制度,连云港市以外的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在市内到其他县区(市区各区之间迁移除外)居住半年以上的,可自愿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年味渐浓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正式开考
力争实现新年“开门红”
加快冬季电煤运输 保障春节期间用煤
别因为寒冷放弃前行
遇“荐”好书(第48期): 思考如何...
平安相“连”,“警”彩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