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周莹 通讯员 周晶晶)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积极地运用信用管理手段,让信用成为疫情防控的硬核力量。市信用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疫情发生以来,为帮助企业战疫情、渡难关,我市出台了“惠企22条”和信用惠企等政策,帮助港城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全市信用战线勇担信用管理服务职责,加强信用管理和服务,让信用成为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捍卫疫情防控成果。
激励守信,让信用变成“真金白银”。近日,市开发区联合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连云港分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举办“携手共进、抗击疫情”政银企对接会。本次对接会进一步畅通政银企的互动通道,有效解决企业发展的融资难题,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发展的精准性,大家携手共进,共克时艰,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疫情防控期间,工商银行连云港分行得知东海县某医院因采购疫情防控药品及医疗用品存在资金缺口后,即刻决定简化信贷审批手续,及时为该医院完成了1000万元的贷款审批及核准流程。这些案例都是我市推进信用奖励,通过惠企政策和信用手段,帮助守信企业化解因为疫情引发的融资难题,帮助有融资需求的疫情保障单位缓解融资难题,从而让信用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大局。
惩戒失信,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在全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我市将对个人有隐瞒病情、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等情况,或者有逃避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行为纳入信用管理。故意隐瞒者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将被认定为失信行为,失信信息将归集至连云港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市信用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0年2月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个人有隐瞒病情、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等情况,或者有逃避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行为的,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将其认定为失信行为,依法予以惩戒。
服务发展,积极为企业修复信用。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起草《2020年连云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从信用制度顶层设计、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信用修复、加快打造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文化教育七个领域明确2020年我市信用工作路线图。开发信用修复在线考试功能,开通信用修复服务热线,帮助企业实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办理,截至2020年3月,我市为近400家企业成功开展信用修复,帮助企业重塑信用,服务企业高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