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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印发今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连网】(记者 周莹 通讯员 王从帅)近日,我市印发了《连云港市 2020 年VOCs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对城市VOCs专项治理开出具体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处长董立文介绍,根据往年污染天气分析,臭氧污染呈逐年加重态势,特别是去年已经成为我市污染天的最重要影响因素。要控制臭氧污染,从根源上说,就要着重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因此今年我市瞄准臭氧这个影响因素,精准施策、着重发力。

《方案》要求,今年我市将强力推进VOCs污染管控,重点企业VOCs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无组织排放全面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突出抓好10种重点臭氧前驱物排放削减,确保全市2020年VOCs排放量与2019年相比削减13%,与2015年相比削减26%以上,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与2015年相比削减30%,力争全市2020年臭氧超标天数较2019年减少5天。

要治理VOCs,关键是做好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持续推进重点工业企业VOCs污染治理、持续开展面源VOCs污染治理、实施移动源VOCs污染治理五大工作。工业依旧是VOCs污染产生的重要来源之一。为此,今年我市将坚决关闭规模小、污染重、治理无望的化工企业,减少低端低效化工产能。到2020年底,两灌化工园区企业在2017年底基础上减少70%。家具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也同VOCs 污染有关,因此相关县区都要按照方案,要求重点企业完善治理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此外,汽修行业喷涂作业,以及市民经常在加油站闻到的油气味道,都属于VOCs,也都列入了今年的整治计划。

以降低臭氧浓度,减少因臭氧导致的轻度污染天为核心目标,3月底前,我市要求各县区结合本地VOCs排放情况,更新完善臭氧应急管控企业清单,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停限产或错峰生产措施,在实施年度VOCs控制方案的基础上,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原则上重点行业减排比例不低于30%。对重点臭氧前驱物排放企业、走航监测发现VOCs排放异常企业、治理设施简单低效的企业加大停限产力度。同时,采取禁止建筑施工使用溶剂型涂料、加大餐饮油烟监管、引导企业实施检维修与技改等措施,降低臭氧浓度,确保全市2020年臭氧污染天同比减少5天。4至9月期间,我市将结合省监测中心预测和预警信息,提前48小时实施管控。在管控期间,省、市将开展督查检查,市、县(区)将建立会商机制,切实压实各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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