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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场准入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治理非法金融给投融资企业上规矩

【连网】  (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傅佳晨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运用企业信用监管手段,强化对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准入,强化监督检查,深化案件查处。截至目前,共对投融资类企业不予注册登记18次,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涉黑涉恶人员股权109次。

从去年8月起,我市深入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前置许可审查,对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字样的金融机构及涉及投融资中介服务的企业,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的,不得办理企业登记;对于企业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财富管理”“P2P”“网贷”“股权众筹”“典当”等21个字样的,市场监管部门与地方金融部门进行登记注册会商,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决定。

对于前来窗口办理登记的投融资服务企业申请人,要求提交《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市场监管部门将有关企业信息共享至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同时推进住所联网查验系统的应用,向地方金融、公安、法院等部门推送登记信息。

对投融资类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重点监管、靶向监管,将抽查比例从5%提升至15%,对被列入“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办理注销登记的投融资服务类企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全面清理“僵尸”市场主体,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僵尸”市场主体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两年来共吊销各类企业营业执照9283户。

积极协助“打财断血”,提供涉黑涉恶人员股权、公司资产等查询服务,对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做好涉黑涉恶人员的股权冻结,共协助司法机关冻结股权109次。对于法院判决或公安等部门已定性为涉黑涉恶,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正在被公安或者国安机关通缉的,通过业务系统,进行“黑名单”管理和警示管理。根据非法金融信息监测系统及公安等部门推送的信息比对,对推送的228户疑似非法金融活动的主体进行了现场核查。

重点围绕非法金融广告等行业监管深化非法金融治理,对涉嫌非法集资等线索进行处置。去年10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不正当竞争监管处工作人员依法对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时,意外发现附近一场所内聚集数十人正在开展贷款信息宣传、签约等活动,当即督促该企业提供相关证件与材料。经调查该经营主体为北京某信息咨询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该总公司在我市有两户分公司,开展的是网络借贷(P2P)业务,对借款人收取高额的信息咨询费、管理服务费、服务保障金等,涉嫌违反网络借贷平台备案管理规定或非法金融活动,当即向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案件移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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