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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健全社区和居家养老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建立积分兑换制度  给予资金扶持引导

我市建立健全社区和居家养老

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连网】  日前,笔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志愿活动的长效化、常态化和制度化,我市出台《关于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结合起来,以“孝老、爱老、敬老”为主题,不断壮大社区和居家志愿者队伍,持续拓展养老志愿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的覆盖面和满意度;进一步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以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经济困难老人、残疾老人作为服务重点,着力在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志愿者服务,推动志愿者在社区扎根奉献,志愿服务在基层形成常态。

建立健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志愿组织。扶持和引导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类志愿服务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每个乡镇(街道)要重点培育1-2个养老服务类的志愿服务组织,实现志愿服务全覆盖,形成品牌效应。每个服务组织的志愿者人数应不少于10人,在当地民政部门完成社会组织登记后,登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网站,完成网上团体注册。

开展常态化服务活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志愿服务组织要建立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根据辖区内重点老年人服务需求,以救急、关爱、敬老为主要内容,每月开展各类养老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服务对象不少于5人,每次活动要有记录、有资料留存。

建立多种形式的积分兑换制度。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建立“时间储蓄银行”“服务积分兑换”“老老相助”等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通过开展积分交换、建立养老服务交换等形式,引导和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丰富养老服务内容。

建立扶持引导机制。试点期间,在2020年、2021年底前,市民政局将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各类志愿组织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进行评估。对市区范围内评估结果较好的志愿服务组织,给予1-2万元的资金扶持。评估的主要指标为组织是否进行注册登记、服务活动是否经常、活动内容是否切合老年人需要、活动的各类档案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是否建立积分兑换机制、老年人服务满意度等。各县(含赣榆区)应参照市区标准,建立奖励激励机制。

各类养老服务志愿组织要结合社区实际,确定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并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网站实现对项目发布、志愿者招募、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志愿者服务时长的全面记录。(记者 庄婷婷 通讯员 徐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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