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笔者昨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市正式印发《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扩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范围,发放阶段性失业补助金。
扩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范围。对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发放阶段性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年底前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两个档次,参保缴费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1000元/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700元/月。
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做好“六保”工作的切实举措,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抓手,全市人社系统将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同时,将进一步强化经办管理,减少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补贴资金。(记者 肖婷婷 通讯员 崔丽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