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记者 陈兵 通讯员高正寰 杨青)“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缓解了我们个体工商户的资金压力,为尽快恢复正常经营争取了时间。”近日,市御铭轩酒家的负责人金先生成功提交了今年二季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季报,他在准备缴款时,电子税务局出现政策提示,当季需要缴纳的9916.31元个人所得税可享受延缓缴纳政策,他当即申请延缓缴纳个税。
为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压力,5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对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期内按规定缴纳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在办理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而实行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为落实好缓缴政策,让纳税人及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市税务局做好申报前政策宣传工作,将小型微利企业缓缴政策传达给每个纳税人。同时,根据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反映的热点问题,在微信公众平台推出了操作指南,对细节性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对于没有选择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从后台调取数据,查看纳税人填报未缓缴原因,各基层税务机关逐户进行电话回访,排除因不知晓缓缴政策而申报缴纳税款的情况。
“目前有不少个体工商户申请缓缴个税,给企业减轻了一定负担,我们希望通过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扶持企业发展。”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