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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注销 你应当知道这些

【连网】 近日,市区一家企业财务人员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询问税务注销业务如何办理。市税务部门表示,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到不少纳税人对税务注销如何办、哪些情况需要办理以及清税文书如何获取等问题咨询,并给予相应解答。

我市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需要取得清税文书,如何办理税务注销?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市税务部门表示,还有一些未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要求取得清税文书。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响应纳税人诉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规定,这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清税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具体做法是,纳税人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如何获取清税证明?需要多长时间?对此,市税务部门提醒,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三)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六)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的纳税人。

另外,依法破产的纳税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对于纳税仍存在的欠税,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死欠”核销处理。

具体操作流程是这样的:纳税人可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套餐业务——清税注销套餐”办理,系统将自动对是否符合即办资格进行校验。对于满足即办资格的纳税人,可在即办条件验证结果通过的情况下,采取承诺制即办注销。对于不满足即办资格的纳税人,可按照一般注销流程,经审批后完成注销。企业成功注销后(包括即办注销和一般流程审核通过),可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大厅,打印清税证明/税务事项通知书。(记 者 陈兵 通讯员 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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