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医疗保障局的委托,就我市2021-2023年选择保险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确定了今后三年全市的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承办保险机构。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7.687亿元,全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这是我市首次将职工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三个险种进行捆绑采购,由以前的三个险种分三家商保机构承办,转变为由一家全部承办,此项事关我市450多万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采购业务,可以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实现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为大病患者提供进一步补偿,不断放大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效益,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此次采购还引入主次承保商,实行统一管理,将有效降低医保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让参保人员少跑腿,享受到更方便快捷的“一体化”、“一站式”服务。中标的承办保险机构必须派驻人员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合署办公,办理相应赔付业务,协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监管。做好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与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有效衔接,通过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方便、及时享受相应待遇。同时,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还将充分利用自身营业网点的优势,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异地就医稽核工作。
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授权,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可以依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以完善服务流程,简化赔付手续,实现市内、外医疗费用结算方式、周期等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同步进行,商业保险机构按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业务实际发生时间予以赔付。
因大病保险采购不同于其他服务类采购项目,具有长期性、连续性、专业性、服务性特征,更要求保险承办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此,该项目改革采购评标方法,将投标人承诺盈亏率分别都控制在2%以内,其报价不列为价格分评审,也就是不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避免供应商恶性竞争,使参与投标的保险机构切实将重心从价格竞争转移到服务竞争上,从而提高保险承办机构的服务质量高水平。
我市将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使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形成政府、个人和商业保险机构共同分担风险的机制。同时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支付制度,引导合理诊疗,建立起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记者 李慧 通讯员 张莹 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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