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事个体食品经营的闫先生从赣榆区市场监管局青口分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预包装食品经营信息公示卡》,这是赣榆区发放的首张预包装食品销售经营备案凭证,意味着全市各县区原本需要30天才能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在1天就备案到位,大大降低了食品经营准入的门槛和成本。
今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修改:“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对此,各地市场监管局迅速领会会议精神,并贯彻实施到位。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一并提交备案申请,不再进行现场勘验,实现一次申请、当场办结。(记者 王文 通讯员 周堃 李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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