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州区检察院向当地政府发出了加大保护力度的诉前检察建议,让一块“栖身”路边的有近百年历史的石碑有了一个安全的新家,每当海州区新坝镇的群众走进当地的莲湖广场,都会发出由衷赞叹:“多亏了检察官,不然这块碑刻背后的感人故事慢慢就没人知道了。”
今年5月,海州区检察院的干警在古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巡查中发现,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一鄉(乡)保障”碑刻紧靠路边,周边没有设置围挡、警示牌等保护措施,极易被行驶的车辆撞坏刮伤,且距离碑刻50米处建有垃圾中转站,气味难闻,环境较差,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
“‘一鄉保障’碑刻是祖上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我们新坝民众在民国时期为感谢当地乡贤张子丹立的功德碑,当地老百姓对这个碑刻有着很深的感情。”新坝当地群众告诉记者,此碑位于新坝镇新西村新坝桥北侧,立于1925年。
据《海州区志》记载:“张子丹是新坝人,生于1860年,其父系清道光年间举人,张子丹18岁考中秀才,他体恤民难,热心于赈济荒户,深得民众钦佩。1919年,新坝地区遭受水灾,颗粒无收,加上外国人接管板浦稽核所,2000余名乡民危在旦夕。张子丹一面发放自家钱粮赈济百姓,一面组织500余人的队伍,从外国人手中夺盐,帮助百姓渡过了难关。1920年有人哄抢新坝,张子丹挺身而出,协助省县官府平定暴乱。1925年,当地乡民感其恩德,为张子丹立纪念碑一座。”
针对发现的问题,海州区检察院迅速向海州区新坝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对碑刻的保护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新坝镇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考虑到碑刻周边已建成道路、桥梁、环卫等公共服务设施,已不具备文物管护必需的条件,在征得区文物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区政府决定将碑刻妥善迁至新坝镇莲湖广场内,同时在碑刻旁立起“一鄉保障”碑刻简介宣传栏,有效地实现了对文物的及时长期保护和利用。从发出检察建议到完成碑刻易地搬迁,仅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
“感谢海州区检察院让我们意识到文物保护的意义。”海州区新坝镇政府分管领导表示,镇政府将加大力度保护、传承和利用好这个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挖掘文物背后的感人故事,使文物遗产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胡 方 陈向阳)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