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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 连云港捐赠食品安全抽检合格样品 全省率先 全省推广

​       昨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民政局举行市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合格备份样品捐赠签约仪式。首批价值6万余元的米、面、油等2300余件样品被送往市社会福利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处副处长陈振宪称赞:“一直以来,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合格备份样品的处置是一个难题。连云港的做法既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创新实践,也是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为全省做了示范和表率。”

  据统计,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市级层面每年开展食品安全抽检10880批次,合格率达98%以上,产生90%以上合格食品的备份样品。按照以往惯例,对这些尚在保质期内且质量合格的备份样品,都是由相关检测机构保存,直至保质期满后进行销毁。

  今年4月29日,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建立捐赠需求对接机制,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向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食品。有关组织根据需要,及时接收、分发食品。

“这为我市妥善处理抽检检测合格备份样品提供了法律依据,决定开展反浪费、助公益为主题的市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活动。每年全市开展食品抽检近3万批次,其中至少2.8万批次的抽检合格食品的样品能够得到合理利用,价值近60万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袁明朗介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连云港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合格备份样品捐赠工作规范》,确保这一捐赠模式能够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下去。

  据了解,这批捐赠备份样品在保存期结束后,仍在保质期内,剩余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包装完好、性状未发生变化,具有一定的食用价值。在捐赠前,捐赠样品被逐一加贴了相关标记。

  市民政局副局长钟玲介绍,民政相关部门对于捐赠物品的接收、登记、使用等步骤程序都有相应的管理规定,有专人负责接收、清点、登记捐赠的物资,建立“捐赠款物”台账,实行入库管理。对于食品等物资,会现场查验保质期等信息,并在登记入库时详细记录数量、保质期等信息,对于保质期较短的尽快安排使用,防止过期、变质,造成浪费。食品入库后严格按照仓库管理制度进行管理,领用捐赠食品时,需要经过福利机构分管负责人批准,并由物品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取,用于改善在社会福利机构中住养的困难老人和儿童的生活。

  据悉,这次捐赠启动后,随之将进入常态化和制度化运行,市级层面每年至少开展12次以上捐赠活动。县区层面也将对标市级层面,陆续开展捐赠活动。连云港的这一创新做法,将在全省推广。(记 者 王 文  通讯员 李子龙  实习生 俞佳君)



总值班: 王夫成 曹银生     编辑: 陶莎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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