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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疫情防控通告

连云港市疫情防控通告

(连云港市疫情防控第19号通告)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紧急通知,为坚决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全面加大交通防控力度,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尽最大努力减少疫情对全国的影响,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交通防控通告如下:

一、7月27日18时起,在连云港市域范围内设置12处省界公路查验点(见附件),对南京牌照车辆驾乘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查验。其中:能够提供离宁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绿码的驾乘人员,自由通行;不能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码为黄码的,实行劝返;健康码为红码的,禁止驾乘人员离开车辆,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规定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出现上述情况的车辆、人员具体信息以及来处、去向进行登记。

二、全面暂停到南京市的道路客运班线,途经南京的道路客运班线(含定制客运)、旅游包车不得在南京上下客。本市出租汽车(包含网约车),不得送客前往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

三、机场、火车站、道路客运站有南京旅居史(7月10日以后,下同)的旅客,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方可自由通行;对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旅客,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采取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四、进入城市公共交通站点的乘客须规范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常规公交、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驾乘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乘车。

五、未尽事宜,将依据市防控办后续相关政策统一解释。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连云港市公路查验点一览表



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总值班: 王夫成 刘昆     编辑: 宋添翼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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