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患重特大疾病使用特药而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最低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0%;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重特大疾病使用特药而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最低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65%……近日,港城参保患者再次迎来利好,市医疗保障局将特药最低报销比例在原来基础上再提高5%。该政策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进一步减轻我市重特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
据介绍,特药是指抗癌靶向药、重特大疾病需要使用的一些费用较高、疗效确切且无其他治疗方案可替代的特殊治疗药品。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医疗保障局为减轻肿瘤等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体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多措并举,通过一系列医保特药政策惠及港城参保患者。
今年年初,为确保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在我市落地执行,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分类、同质管理原则,多策并用,将伊尼妥单抗等14个新增抗癌靶向药纳入特药管理范围,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责任医师、定点特药药店、定点注射(建立特药日间输注中心)”管理,保障参保人员使用药品并享受医保待遇;将维得利珠单抗等22个价格较高且适宜门诊使用的特殊药品纳入我市门诊专项药品,保障多发性硬化病、肢端肥大症、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慢性丙型肝炎、肌萎缩侧索硬化、艾滋病等罕见病患者的用药需求;将度拉糖肽等18个新增药品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范围,治疗糖尿病、阻塞性肺气肿、类风湿关节炎、躁狂型精神病和恶性肿瘤放化疗的创新药进一步惠及全市适用人群。
为进一步提高特药供应保障水平,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就近购药需求,今年6月,市医疗保障局对特药“双通道”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在县区各设立1家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实现特药“双通道”县区全覆盖。此次,该局将位置布局、便利群众作为重要因素综合考量,与医院形成互补,发挥出药店分布广泛、服务灵活的优势,方便参保患者就近购买、放心使用。
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医疗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特药管理机制,加强特殊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管理,根据特药范围的扩大和使用人群的增加,适时调整和增补特药定点医药机构和特药责任医师,让医保政策惠及更多群众。(记者 肖婷婷 通讯员 王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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