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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安交警部门严查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日前,笔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全省公安交警部门集中统一行动要求,结合严重交通违法整治,同步检查驾乘人员特别是后排乘车人安全带使用情况,提醒、督促系好安全带,依法查纠安全带违法行为。

  今年4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消息,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推动“客运车辆驾乘人员,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机动车驾驶人和前排乘车人正确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已逐渐养成,但小型轿车后排乘车人、大客车乘车人使用安全带的总体比例不高。8月份,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大客车、7座以上载客客车、出租车、网约车、上高速公路行驶车辆后排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3600余起。

“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行驶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介绍。据统计,正确使用安全带,能够在事故中让车内人员生还几率提高60%,发生正面碰撞时,使用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翻车时可减少死亡率80%。安全带可以起约束驾乘人员移位和缓冲的作用,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发生二次碰撞甚至被甩出车外,从而减轻甚至避免伤亡。(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关宁 焦轩) 

总值班: 王夫成 曹银生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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