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出台《关于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意见》重点支持石化、医药、材料等主导产业。
据了解,此次产业政策围绕扶持重点产业发展,提出了3个类别、12个方面的32条政策。支持产业投资项目,主要包括支持重大产业项目、产业链项目以及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生产基地项目。支持企业做强做优,主要包括支持强优企业提升经营业绩、支持重大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小微企业升规模企业、支持质量标准建设等。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主要包括支持临港石化产业发展、支持新医药产业发展、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
在石化方面,我市重点支持石化企业打造世界一流安全环保水平 、石化企业研发世界一流工艺设备技术、石化企业争创世界一流投入产出水平,石化企业创建世界一流品质品牌 。在医药方面,我市重点支持新医药产业投资项目、新医药企业做大做强 、新医药企业创新创优、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在材料领域,我市重点支持新材料产业投资项目、新材料企业做大做强、新材料企业创新创优。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丁元奎介绍,此次我市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坚持“打破藩篱、能统尽统、应统尽统”,全面统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按年按时拨付奖励资金。并依托连云港市产业发展基金,创新运用“拨改投、拨改转、拨改贷”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相关县区产业发展优势明显,且县区政府能够引入社会资本参与 投资的,可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发起设立相关的子基金。为重点产业发展开辟“绿色通道”,在融资服务、项目推进、创新驱动、 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有关部门的相关支持项目。各县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参照本意见出台相应的奖补政策。并建立部门会商审核机制,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同一事项符合市级、县区相关优惠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企业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取消奖励资格。(记者 周莹 通讯员 王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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