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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交警夜查统一行动16名酒驾者被查获

为了提醒引导市民按规行驶、文明出行,9月10日晚,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据悉,2个小时内,有16名酒驾者被查获、其中6人涉嫌醉驾。

当晚,笔者跟随市交警支队海州一大队民警在陇海路设点进行查处。晚上8时50分,驾驶人杜某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行驶到查缉点附近时,发现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随即打算与邻座的乘车人交换座位,结果被民警逮了个正着,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1.0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民警对杜某某进行处罚的过程中,驾驶人蒋某某也驾驶小型轿车经过,而他的现场检测数值则达到了92.0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蒋某某表示,自己和朋友吃饭,期间只喝了2两白酒,因为代驾没有赶来,他觉得自己喝得不多,就打算自己开车回居住地。

无独有偶,个别市民认为自己只是喝了很少一点酒,意识也清醒,就可以开车上路,没想到却被交警部门查获。就在晚上10时08分,吃完饭的林某某将车刚开出不足100米,就发现了前方的查缉点,他赶紧急刹车,打算弃车而逃,发现可疑的民警当即将他拦住并迅速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其体内的酒精含量竟然达到了135.0毫克/100毫升,而林某某表示,他也就喝了2两白酒,随即林某某被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市交警支队海州一大队副大队长汪源说:“饮酒和醉酒驾驶的危害很多市民都知道,但个别市民认为自己虽然喝酒可意识还很清醒,但实际上酒精对人的大脑也是有影响的。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饮酒后驾车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悉,当晚,交警部门共设置14处查缉点,出动警车32辆,警力150多人,查处酒后驾驶行为10起,醉酒驾驶行为6起。(记者 武娜 通讯员 李根基)

总值班: 王夫成 刘昆     编辑: 宋添翼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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