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至2023年是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周期。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通知,从今年起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保持与上一轮政策实施框架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补贴办理流程、技术、措施进行了优化。市农机推广站提醒广大农机手,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的110%时,办理服务系统将自动停止申请录入功能。
补贴标准相较于之前有了调整。“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市农机推广站负责人介绍,例如,今年将6行、7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补贴额由之前的28000元提高到29900元。同时,按规定降低轮式拖拉机等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以及技术相对落后的补贴机具品目或档次补贴额,并将部分低价值、高耗能的机具装备退出补贴范围。今年,6行及以上独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退出补贴范围。
对于个人来说,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最高限额由去年的40万元调整到6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最高限额保持100万元不变。
为了让购机补贴尽快发到广大农机手手中,此次申请流程也进行了优化。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喷杆喷雾机、烘干机等重点机具实施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开发电子签名、远程视频核验功能,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部分实现“一次都不跑”。非全流程线上办理的,购机者自主通过手机App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同时向当地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资料,办理补贴申请,实现“一次性告知”受理。
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将农业农村部门受理审核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3个工作日,将公示时间由20天缩短至5个工作日,将财政部门兑付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取消了以前购机环节的补贴政策告知与承诺书、销售确认表,改为购机者申请补贴时在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取消了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对乡镇、街道农机主管部门报送的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取消了县级10%的抽查核验。(记者 王文 通讯员 崔小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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