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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2司法所、2个人受司法部表彰

日前,司法部通报《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我市灌云县司法局伊山司法所、海州区司法局新东司法所被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东海县司法局平明司法所所长翟月艳、赣榆区司法局塔山司法所所长李圣德被表彰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近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基层基础“五基工程”,全省率先实现司法所收编直管,司法所人员、基本经费、装备保障全部实现以县区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街道)为补偿的新格局。全市89个司法所成立独立党支部34个、联合党支部55个,司法所政法专编落实率100%,获法律职业资格公务员占比35.82%,专业人数占比68.49%,建设大型司法所18个、中型司法所34个、小型司法所37个。广泛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非诉进乡村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一庭两办三所联建”等载体活动,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纠纷,及时率、成功率、满意率分别达97%、95%以上、98%以上,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总值班: 王夫成 曹银生     编辑: 张笑爽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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