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为,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该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我市开展2021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本次联合检查的检查对象由辖区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确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总量的30%。检查由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三县及赣榆区同步组织实施。就重点检查内容来看,住建部门主要检查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违规代理销售;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公示是否规范及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检查在售房源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进行违规经营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
本次联合检查分自查自纠和集中检查两个阶段。其中,自查自纠阶段为11月1日至7日,由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要求对检查内容逐一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纠正;集中检查阶段为11月8日至19日,由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市区范围内从事商品房销售代理以及房地产中介业务的经纪机构进行检查,日常交易量大、投诉举报较多的经纪机构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三县及赣榆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工作,由辖区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检查情况及总结于11月19日前上报。
据悉,本次联合检查活动列入八部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活动。专项检查小组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威慑,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实现“检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目标。另外,本次检查还要求执法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工作时,不得妨碍被检查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发现执法检查人员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的,也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记者 王怀诗 通讯员 程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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