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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12月5日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安排,我市将于12月6日启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子系统。昨日,市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发布通告提醒,本月15日起将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业务,至12月6日恢复。

根据安排,11月15日起至12月5日止,人社部门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补缴、资格认证、待遇恢复、待遇核定、关系转移、关系注销等业务,2021年12月6日恢复办理。系统切换期间,各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宣传、引导工作,采用先收取材料的方式,待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集中补办理。11月12日至12月5日,税务部门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业务,2021年12月6日恢复办理。

12月6日上线后,城乡居民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江苏智慧人社”APP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记 者 肖婷婷  通讯员 杨宗峰

总值班: 王夫成 曹银生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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