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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部门“加推”23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签了一份承诺书,避免了跑冤枉路!”“签了一份承诺书,再也不用提供各种证明”……人社服务是否高效便捷,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人社部门紧紧围绕群众关切,以行政给付事项办理材料为重点,在工伤待遇支付等23个事项中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这让群众既节省了时间成本,也在政务服务中体验到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

据了解,所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这个政策是实实在在的便民、惠民举措,真的好!”今年7月,市民董先生来到市社保综合服务大厅,咨询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办理办法。当得知只要填写并签署《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就能顺利地办理相关业务时,他高兴地感慨道。而按照以往规定,是需要经办人到去世人单位、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主要供养人证明》等纸质材料的。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加推了23个人社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涉及退休办理、工伤待遇支付、丧葬抚恤、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以及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相关考试报名。加上此前试点事项,目前我市共有40个人社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市民或者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以选择用承诺方式代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实进行承诺并提交承诺书,而不用开具相关证明,免去了办事手续繁琐、来回跑腿的麻烦。

只填写告知承诺书很方便,会不会有人作出虚假承诺?该负责人介绍,市人社部门在事后会通过线上、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承诺内容真实性进行核实,真正“把方便带给群众,麻烦留给自己”。如果查实作虚假承诺办理的,将取消或撤销相关办理结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悉,今年以来,市人社部门已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业务2.2万余件,切实减轻了企业群众办事负担。(记者 肖婷婷 通讯员 张艳)


总值班: 王夫成 曹银生     编辑: 宋添翼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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