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榆区检察院对一起食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案经公开听证,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的在校大学生林某作不起诉处理,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11月18日,记者从该院举行的检察听证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共开展检察听证36件,案件类型涉及拟不起诉、司法救助、民事监督、公益诉讼、行政监督及重复信访等。
在林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损害公益案中,2020年10月至11月,林某明知自己销售的减肥产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多次从范某处购买减肥胶囊在网络上销售给他人食用,销售金额3468元。经青岛海关技术中心鉴定,减肥胶囊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
赣榆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案件过程中,对该起食品安全领域损害公益案立案审查。发现林某为四川某大学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与老师同学相处融洽,勤工俭学,成绩优异。在本案中涉嫌金额较小,在整个犯罪中处在最低层级,对损害公益行为的发生所起作用轻微。考虑到林某是因为想挣取学费以减轻家庭负担而参与其中,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且愿意主动缴纳惩罚性赔偿金,承办检察官提出拟不起诉的意见。经公开听证,林某某当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并自愿缴纳赔偿金。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表示同意对林某作不起诉处理。
据介绍,赣榆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去年在全市率先研究制定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规范》,并完善了相关听证工作文书。今年以来全面推行检察听证工作,聘请来自不同行业的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离退休检察官、基层组织代表共34人,建立了听证员库。检察听证邀请听证员参与案件审查、评议和监督,将检察办案过程公开化、透明化。通过检察听证,还促进了信访积案有效化解,截至目前,共接收各类信访件156件,比2019年同期205件下降31.4%,比2020年同期164件下降5.1%。(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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