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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全市水利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11月29日,笔者从市水利部门了解到,始于7月份开展的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到目前告一段落。专项行动期间,市水利部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行动方案,逐一对今年所有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夯实水利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促进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再提升。

据了解,今年我市实施的省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目标任务12项,其中市本级实施1项,县区组建项目法人实施11项。根据工程特点和参建单位情况,先后选取了灾后应急治理工程新沭河险工段处理工程(乌龙河自排涵洞拆建工程、蒋庄闸消能修复及闸下中泓疏浚工程)、东海县青湖闸、磨山闸等7项工程10个标段作为排查整治重点,占县(区)在建工程总数的54%。

6月下旬以来,水利部门按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所有检查项目均使用质量监督APP开展,共计出动48人次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223个,其中已整改到位215个,8个正在实施整改中,整改率达到96.4%。各县(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均按照省、市《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成立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小组,对辖区内在建省重点水利工程实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共排查项目13个,查出问题197个,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继猴嘴闸拆建、东海县引淮入石泵站更新改造成功获评省优质工程后,为进一步提升专项检查的针对性,水利部门继续加大创优工作力度,从招标环节入手,明确创优目标。据介绍,多项工程在招标前项目法人即制定创优计划,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奖惩条款。如灌云县同兴闸拆建工程、灌南县武障河闸拆建工程均在工程批复之后即制定创省文明工地和省优质工程的双创目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省级文明工地,将对承包人奖励20万元,否则将处以20万元的违约金;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将对承包人奖励20万元”条款,细化合同创优约定。(记者 李慧 通讯员 李军 邵华泽 裴启梦)




总值班: 王夫成 刘昆     编辑: 张笑爽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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