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连云区法院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法庭(简称连云港自贸区法庭)揭牌成立。法庭将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受理案件,负责审理、执行整个连云港自贸区(含综合保税区)一审商事、执行案件,以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战略需要。
连云港自贸区法庭司法管辖区域为:东至庙岭、新光路,南至陇海铁路、港城大道、东方大道,西至海滨大道、玉竹路,北至242省道、海岸线。受案范围包括以自贸区企业为当事人的合同类纠纷案件,以自贸区企业为当事人的与公司、金融、保险、票据等有关的商事纠纷案件,以及自贸区法庭自审案件的执行案件。连云港自贸区范围内其他民事案件和破产案件按照原有属地管辖范围进行管辖。
据连云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继华介绍,早在连云港自贸区获批设立之初,连云区法院就先后出台并落实关于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十条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服务保障自贸区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六项司法举措》以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做出积极、有效的探索。
结合连云港自贸区案件的特点,连云港自贸区法庭诉讼服务区设立了专用的诉调对接中心。该中心设3个人民调解室(含1个线上调解室),分别对接金融调解组织、行业协会、涉外调解机构,选聘8名专业特邀调解员,加强自贸区案件的类型化调处。同时,连云区法院还在“一带一路”沿线城市选聘调解员,协助解决涉一带一路沿线商事纠纷。经宝鸡、兰州、西宁和新疆克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乌鲁木齐等地法院推荐,目前已选定8名调解员。(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王馨颖 王涛涛)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陶莎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