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深化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根据交通运输部、江苏省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市自2021年12月31日起,正式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当日起,市交通运输局不再核发《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实体证照,原道路运输相关证照IC卡停止发放。已经核发的实体证照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到期自然作废。
据悉,《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照信息可通过“连云港交通”微信公众号进行亮证。以上三种证件的电子证照参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输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从业资格证》制作,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记者 王文 通讯员 夏正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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