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前发布通告,对连云区部分道路设置为单向通行。本通告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连云区部分路段通行方向调整为:连高公路(后云台山隧道至车站路段)设置为由西向东单行,云台路(连高公路至胜利路段)设置为由北向南单行,胜利路(云台路至连高公路段)设置为由西向东单行,车站路(连高公路至海滨大道路口)设置为由东向西单行。
禁止机动车(二轮摩托车除外)在上述路段违反道路指示要求在单向通行道路内行驶,禁止机动车(二轮摩托车除外)于每日8:00至22:00在临海路(连高公路至胜利路段)通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妨碍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焦轩)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