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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存取款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 业内人士:对个人影响不大,在存取款时如实填写信息即可

近日,央行发布了新规定,自3月1日起,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款业务,需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大额现金并不能“爱存就存,爱取就取”了。新规即将实施,对普通老百姓会产生何种影响呢?

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要登记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对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增加管控,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其中与普通老百姓最为相关的就是,个人存取现金单笔超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金融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

《办法》指出,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也就是说,3月1日起,不管储户在哪家银行存款超过5万元,还是取款超过5万元,银行都会对其进行调查,审查这笔存款或者取款的来源或用途是否正当合法。办理存取款超过5万元以上者,银行会询问,钱从哪里来的?又要用到哪里去?如果储户不如实回答或者是回答不上来,银行可能会拒绝为其办理业务。

新规出台主要为了反洗钱

记者了解到,在大额现金存取的需求中,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现金的匿名性和不可追踪的特点来从事洗钱、偷逃税、贪污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此次三部门联合出台该《办法》,主要是为了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打击非法的现金使用需求,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减少洗钱等犯罪行为,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

“新政要求的做法,主要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现金存取款业务进行洗钱、恐怖融资及相关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存取款达到规定金额以上要求核实客户身份,填写资金来源和用途能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如今,手机支付、网络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使用越来越广泛,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收入多数也是直接打到银行卡里,去银行办理现金存取5万元以上的业务的客户正在逐年减少,所以新政并不会过多影响普通储户。 

新规对普通消费者影响不大

此消息发出之后,引发了不少网友热议。有网友质疑:“以后存取款是不是不能超过5万元了?那我以后大额消费咋办呢?”一位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说法是对新规内容的误解。

该《办法》对个人影响其实并不大,新规定并不会限制储户的存取款数额,只是在存取现金金额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者等额外汇时,需要增加一项程序就是填写自己的资金来源或者资金用途。

“无需担心,市民的合法收入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必要紧张。只要你的身份真实有效,存取5万元、50万元,都是能够办理的。”市区一家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强调,包括工资奖金、年终奖、绩效等合法收入,以及合理理财收益、自由职业收益或者养老金、公积金等,都属于合法来源,虽然会受到审查,但即使超过5万元也不会受到影响,只要在存取款时如实填写信息即可,无非是办理程序上可能比之前要复杂一些,不会对市民的存取款便利程度造成太大影响。

金融机构还需进行客户尽职调查

据悉,除了个人存取款设限外,《办法》还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或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向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销售各类金融产品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通过签约或者绑卡等方式为不在本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客户提供支付交易处理且交易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记 者 王怀诗  通讯员 张 杰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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