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加快建设高素质劳动者大军,进一步优化我市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我市于近日制定印发《连云港市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让技能人才拥有了更多获得感、自豪感。
据介绍,《连云港市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我市引育技能人才的第一个专门政策。该办法所指技能人才是指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操作技能,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和特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该办法适用于我市石化、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三大重点产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引进培养的技能人才。
根据《实施办法》,引进的高端技能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到三大重点产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工作的以下技能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B类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大工匠等C类技能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工匠,特级技师等D类技能人才;省级技术能手,高级技师等E类技能人才;市级技术能手,技师等F类技能人才。引进的高端技能人才需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实施办法》明确,企业和职业院校引进的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给予100万元、银牌获得者给予60万元、铜牌获得者给予40万元奖励;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给予50万元、银牌获得者给予30万元、铜牌获得者给予2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分3年兑现。职业院校引进上述人员可直接通过考察招聘到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企业和职业院校引进的B类、C类技能人才,分别享受100万元、50万元购房券;企业和职业院校引进的D类技能人才,分别享受20万元、10万元购房券;企业引进的E类技能人才享受15万元购房券。企业和职业院校引进的B类、C类技能人才,连续3年分别享受每月5000元、3000元生活补贴;企业和职业院校引进的D类技能人才,连续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企业引进的E类、F类技能人才,连续3年分别享受每月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主要包括支持职教办学、毕业生留连就业、校企深化合作、企业主体作用发挥、技能人才载体建设等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激励政策。鼓励市外职业院校来连开展校地合作,对国内知名院校来我市建立分校、特色校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最高给予1亿元综合支持。支持在连职业院校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设置,新设专业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支持在连职业院校为我市发展输送技能人才,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连就业率或在连就业人数比上年度有显著增长的,给予学校10万至5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联合培养和留用技能人才。赋予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自主权,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省级以上集训基地,对入选的给予10万至30万元补助。对企业和职业院校引进高端技能人才领办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建设市级高技能人才载体,给予3万至10万元补助。(记者 肖婷婷 通讯员 樊婷)
总值班: 王夫成 曹银生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