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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昨起正式实施

【连网】4月1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个人违规投放垃圾最高罚款500元,《条例》对我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城市环境、提升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市城管部门将着力抓好《条例》的宣传,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在点上,巩固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创建成果,每季度组织一次评估;在线上,推进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建设,每个县区建成一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在面上,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每季度通报落实情况。

据悉,市城管部门还将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立市、县(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常态化联动工作制度,每季度开展联动会议、志愿活动。以垃圾分类为抓手,积极推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

为了让市民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垃圾分类,各区将通过实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借助“入户宣传”“桶边督导”“红黑榜”等多种方式劝导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同时还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和投放指南,出台垃圾分类标识、投放收集设施布局、配置管理标准,向全社会公布,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形成垃圾分类习惯,践行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记者 张晶晶 通讯员 孙淑莉 葛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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