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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误捕野生中华鲟 及时放生

3月30日傍晚,一尾在灌河中被误捕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在灌南县被放归河中,重回自然。

3月29日,灌南县渔民孙桂同和往常一样,在灌河里捕鱼。在收网时,居然捕捉到一条黑乎乎的大鱼,只见这条大鱼有六七斤重,长约80厘米。身为老渔民,孙桂同从没见过这模样的鱼,这让他感到十分意外。他意识到这条鱼非同寻常,随后,他小心翼翼地将这条“怪鱼”带回了家中,放进了大水池里。

随后,孙桂同经过查阅资料,发现这条鱼居然是一条中华鲟,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这可是“国宝”!他立即向灌南县渔业部门报告。

“我看到了照片以后就立即意识到这是一条珍惜的野生中华鲟,在确认这条中华鲟状况良好后,赶紧让孙桂同将这条鱼送至原水域放生。”灌南县渔政监督大队大队长李修伟介绍,“灌河和长江水系相连,处于海水和淡水的交界处,非常适合中华鲟的生长。这两年持续的长江禁捕和海域生态提升,对于灌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恢复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灌河流域的鱼虾种类得到了良好的修复,出现中华鲟是灌河和近海海域生态良好的证明。”

3月30日傍晚,孙桂同亲手将中华鲟放生,当他将中华鲟放进水里时,只见它潇洒地打了一个水花,就消失在了流水中。

巧合的是,今年3月28日是第二个中华鲟保护日。中华鲟是水生物中的“活化石”,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有“水中大熊猫”之称。中华鲟生命周期较长,最长寿命可达40龄。中华鲟是种群极度濒危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极度濒危物种。20世纪后期,受人类活动影响,中华鲟自然种群规模急剧缩小。中国已建立了3个中华鲟保护区,即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市级,2002年)、湖北省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国家级,2004年)、江苏省东台市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省级,2000年)。社会各界都应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让野生种群恢复活力,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李江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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