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施工人员在连云区东方大道等路段进行电动自行车停车站点基础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完工并完成测试后,该区首批600辆共享电动车将于5月初投入试运营。据悉,这项工程由市城建控股鑫城公共公司承建,将在连云区不同街道或社区设置停车点84个,进一步满足该区居民多样化出行需求,从而实现其与市开发区共享电动自行车互联互通。
据了解,此次连云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一期工程共选定停车点84个,其中依托原公共自行车站点改造及顺延20个,增设共享电动自行车点位64个,计划投入共享电动自行车600辆。站点运用高精电子围栏形式,在人行道施划线内进行点位设置,实行车辆定点定位有序停放,实现“公共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统一规范管理。该项目服务范围覆盖墟沟街道、云山街道、海州湾街道等区域,站点分布在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交站台等市民日常活动密集场所。
去年,我市已在市开发区投入共享电动自行车500辆,主要覆盖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开发区区块、大浦片区、朝阳街道、中云街道及久和片区,共建成有桩共享电动自行车站点55个。市民通过手机微信扫码开锁,即可免押金按时有偿骑行。目前,市开发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良好。下一步,运营单位将借鉴共享电动自行车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在保障公益型公共自行车服务基础上,不断拓展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版图,丰富市民出行方式、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促进绿色低碳出行。(记者 李耀华 通讯员 王敏 朱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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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