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住建局发布《连云港市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悉,该《办法》为既有建筑功能改造办理消防审批、验收手续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路径,能够有效提高审查效率,盘活城市存量建筑,激发市场活力。
为深入贯彻我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提高规划建设审批服务效率,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住建局制定发布《连云港市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暂行办法》,通过规范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涉及的规划确认、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等审批手续。
据悉,该《办法》于今年4月19日起正式施行,通过正、负面清单形式进行管理,结合企业申请和部门间认定函的方式,对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进行联合审查。鼓励提升文化功能、改善民生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进行创新创业的项目;严格控制对城市规划和周边环境、安全有严重影响的项目。(记者 徐黎一 通讯员 张小龙 宋佳佳)
总值班: 吴弋 曹银生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