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指导广大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自觉性,每年1至4月为用人单位集中申报时间。今年受疫情影响,市人社部门将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集中申报时间延长至6月10日。
据介绍,用工书面审查对象包括:在我市范围内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中央、省属驻连单位及其分支机构。每年集中审查时间为1月至4月,2022年因疫情延长至6月10日。根据国家、省、市“放管服”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今年我市用人单位仅需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模块自行申报年度劳动用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即可。
据介绍,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本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对申报的劳动用工数据负责。今年书面审查实行“不见面”网上申报,无需用人单位提交任何书面材料。对于参加书面审查并且2021年度无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的用人单位,将根据实际审查情况进行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并将结果报信用部门,给予正面激励。对于未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市人社部门将根据“双随机”执法检查规定,对相关用人单位进行抽查检查,了解劳动用工基本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记者 陈兵)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