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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海洋伏季休渔实施方案

4月28日,我市印发海洋伏季休渔实施方案:我市海域2022年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张网类作业除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外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包含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几种作业类型兼作的渔船,凡其作业类型之一属休渔对象的,均纳入伏休范围。其伏休时间从最早休渔的作业开始至最迟结束休渔的作业为止。  

今年海洋伏休期间,我市将聚焦事故风险隐患防范和渔船网格管理,巩固提升“三类船舶”整治成果,解决渔业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合理安排渔船安全返港时间,确保5月1日12时之前应休渔船安全进港休渔。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回船籍港所在地进入市级确认保留的7座渔港内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严禁渔船跨省休渔。 

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导科科长王毅介绍,2022年全市应休渔船1400余艘,对比往年渔船数量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乡镇渔船减船转产、部分老旧渔船淘汰拆解等。相比去年,今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总体没有太大变化,但是监管力度只增不减。特别是在执法监督方面,将采取陆海联动、海查陆处、从重处罚,从海上巡航、渔港巡查、市场检查等,把专项捕捞、流网开海、北方开海等时间节点作为重点管控时段,把渔港、市场、码头作为重点管控区域,把涉渔“三无”船舶等作为重点管控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多部门、跨领域的“渔港联勤、市场联治、海上联动、道路联防”伏休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伏休综合管控力度。  

同时,今年伏季休渔期我市将坚持把握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严把水上疫情输入关,切实维护全市海洋伏季休渔秩序和确保海洋渔业疫情防控总体稳定。 

据悉,确需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提前结束休渔的捕捞辅助船,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配套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执行。毛虾捕捞仍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海域严格按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规定执行。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因实施海洋渔业资源监测调查或者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任务确需在本市管辖海域活动的,须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申请材料中应当明确任务由来、监测调查的时间、位置、范围、频次及使用的船舶等。(记者 王文 通讯员 罗腾飞 周彪)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宋添翼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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