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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全市法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调整

【连网】 笔者2日从市中级法院获悉,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合理定位全市两级法院审判职能,本月起调整辖区内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

案件管辖调整后,连云区法院管辖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辖区内50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之外的第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海关行政行为的、外观设计专利、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普通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连云港开发区法院管辖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连云港开发区辖区内50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之外的第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海关行政行为的、外观设计专利、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普通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市中级法院管辖上述案件以外的应由市中级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寇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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