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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搭建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平台

【连网】6月10日,市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教育局举行。据了解,我市搭建了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平台,将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实施平台收费、银行托管、专户核算、序时拨付、退费顺畅等全程可控的有效监管。

此外,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对科学类、艺术类等校外培训机构强化了审批机制和监管力度,并出台了学科类培训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

搭建预收费资金监管平台

对收费、核算等进行有效监管

为加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市教育局根据我省相关文件要求,依托连云港市单用途预付卡公共基础信息平台,搭建了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平台,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实施平台收费、银行托管、专户核算、序时拨付、退费顺畅、全程可控的有效监管。

平台除了已有的资金监管、风险预警等基础功能,还将增设从业人员管理、培训材料管理和“视频监控”等功能,在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增强监管实效,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目前,我市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入驻平台接受监管。”市教育局社教处负责人朱家贤介绍,我市将行业监管和预付卡管理有机结合,有效实施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全面落实“全额监管、精准监管、系统监管”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须按要求开立预收费监管专用账户,并将预收费资金存入监管专户,与自有资金分账管理,按照“一课一消”原则,根据实际课消,逐课拨付。同时,将机构所开课程、收费时段、收费渠道、退费安排、合同文本等事项一并纳入监管,全面系统规范机构收费行为。

同时,平台已入驻“我的连云港”APP,纳入大数据管理,具有较高的政府公信力和良好的用户基础,更加贴近家长群体,符合本地实际,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我市对学科类培训机构

实行政府指导价

据了解,我市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按照大、中、小三种班型分类确定,大班型(35人以上)、中班型(10至35人)、小班型(10人以下)。

大班型不超过25元/课时生,中班型不超过40元/课时生,小班型不超过60元/课时生。课时标准时长为45分钟,实际课时时长与标准课时时长不一致的,可以按比例进行折算。“培训机构可以在以上标准范围内确定本机构的收费标准,暂不上浮,下浮不限。”朱家贤表示。

培训机构要按照规定通过网站、培训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收费和退费办法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同时,收费必须使用监管专户,收费时段与教学进度安排要协调一致,一次性收费(含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不超过3个月或单科不超过60课时,并按规定开具发票。

据了解,3个月和60课时是分别按照培训周期和培训时长来要求的。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60课时。同时按周期和课时进行收费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

未经文旅部门审批

不得进行艺术类校外培训

今年,省文旅厅印发了《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6月9日已正式实施。

市文广旅局科教处负责人潘志佳介绍,艺术类培训机构的设立实行属地审批,由举办者向培训场所所在地县区文旅部门提出设立申请。未经文旅部门审批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面向中小学生及幼儿园适龄儿童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服务等活动。

举办者申请设立艺术类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指引,具备与所实施培训活动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培训经费、机构章程、培训教材、相应职业(专业)能力的教学人员等条件。培训场所必须符合教育用途房屋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等安全管理规定。艺术类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并应当根据艺术类培训机构准入指引的要求设计名称。

艺术类培训机构的收费应当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每科培训均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者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费用。(记者 赵阳 通讯员 刘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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