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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发现个税申报存在异常记录可异议申诉

近日,市民董女士到市税务部门咨询,她申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发现有异常情况,不知道如何处理。据悉,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申报时间从今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纳税人如果发现个税申报有异常可以进行异议申诉。        

首先,在申报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记录,比如自己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出现了不认识的单位,或者“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中多出了异常的申报记录,该如何处理呢?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对任何一笔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有异议,都可以点击个人所得税APP屏幕右上角【申诉】入口,写明申诉原因进行申诉。税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及时进行处理并反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纳税人遇到过这样的情形:被入职公司是纳税人曾经就职过的公司;原任职公司给纳税人做过个人所得税申报,但是在纳税人离职后未及时在申报表中填报离职日期。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可在个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点击右上角【申诉】,申诉类型选择【曾经任职】,填写离职时间,点击【提交】。        

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还遇到这样情形:纳税人从未任职于该公司,身份信息涉及被非法盗用。解决办法是,纳税人可在个税 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点击右上角【申诉】,申诉类型选择【从未任职】,并填写补充说明点击【提交】后,由税务机关开展调查。提交【申诉】后,纳税人的正常申报将不会受到影响。申诉处理结果会通过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也可通过【异议处理记录】进行查看处理结果。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申诉申请反馈后将不可撤销,纳税人要对申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税务机关调查后发现申诉不实,将纳入申诉人个人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反馈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记者 陈兵 通讯员 杨青)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张艺雯     审核: 吴弋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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