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对于我市工业用电大户来说,今年夏季将被执行尖峰电价政策。为了更好地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新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去年底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启用夏、冬两季尖峰电价,包括执行时段、电价标准,我市相关大工业用电用户也在执行范围。
据介绍,夏季尖峰电价执行范围是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夏季尖峰电价执行标准的执行时间是7、8两月10:00至11:00、14:00至15:00,实施条件是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电价标准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连云港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夏季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后天气预报发布的南京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对于气温不符合实施条件的日历天,执行原分时时段。具体时段划分如下:尖峰,10:00至11:00,14:00至15:00;高峰,8:00至10:00,18:00至22:00;平段,11:00至14:00,15:00至18:00,22:00至24:00;谷段,00:00至8:00。
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大工业有3117户。国网连云港供电公司提醒广大电力用户,为了能够更加合理、灵活地安排经营生产,建议提前做好7至8月生产计划安排,确保正常生产,建议错峰用电,节约用电。(记者 陈兵 通讯员 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