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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第一届“美丽海州湾 魅力连云港”融媒体大赛启动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海洋强国”战略思想,落实连云港市委、市政府海洋强市战略,展现连云港海洋城市特色以及湾长制试点工作、近海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美丽海湾建设成果,提升市民认识海洋、关爱海洋、保护海洋意识,讲好海洋故事,决定举办连云港市第一届“美丽海州湾  魅力连云港”融媒体大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湾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连云港金东方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一、征稿内容

此次大赛,以“美丽海州湾  魅力连云港”为主题,参赛作品可以从“美丽海湾”“海洋清漂”“污染防治”“公益净滩”“活力海洋”“海洋生物”“生态海岛”“海洋探索”等角度进行创作。

作品形式:

1.图文融合作品类别;

2.视频作品类别;

二、评选规则

图文融合作品类别、视频作品类别分别组织评选。

图文融合作品类别共评选出一等奖作品1件,二等奖作品2件,三等奖作品3件,优秀奖作品5 件,分别获得1500元奖金和获奖证书、1000元奖金和获奖证书、800元奖金和获奖证书、500元奖金和获奖证书。

视频作品类别共评选出一等奖作品1件,二等奖作品2件,三等奖作品3件,分别获得2000元奖金和获奖证书、1500元奖金和获奖证书、1000元奖金和获奖证书。

所有图文融合作品类别、视频作品类别将在网络进行展示、投票,评选出最佳人气各1件,分别获得1000元奖金和获奖证书。

一、二、三等奖作品、优秀奖作品,由专家评委和网络投票综合评分。最佳人气奖作品,由网友投票数排名决定。图文融合作品类别获奖作品将集册印刷,每位获奖作者将获赠一本。

评选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原则,如参赛作品数量不足、质量达不到获奖标准,部分奖项可空缺。

三、作品征集要求

1.参赛图文融合作品要紧扣主题,具有一定的摄影技巧和创意。拍摄时间为近期,作品须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谢绝使用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摄影电子稿件要求为 JPG、JPEG、PNG、BMP均可,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图片大小不超过100M。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赛照片,视为无效作品。文字需为原创。

2.短视频(包括航拍、随手拍等)时长3分钟以内为宜,大小不超过300M;支持横、竖屏格式;字幕为简体中文;要求视频画面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标识,可上字幕;提供短视频对应文稿,不低于100字。

3.投稿作品须由投稿者本人拍摄,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已参选2021年“美丽海湾”摄影作品评选的作品不在此次评选范围。

4.参赛作品均不得违背拍摄对象真实性的原则,不得对参赛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调整参赛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 包括转换为JPG格式。

5.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6.投稿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组织单位免费用于公益宣传。

四、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22年7月25日-8月15日2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16日08:00-8月19日08:00

五、网络投票规则

作品征集截止期满,开启网络投票功能,对征集阶段入围的作品进行线上投票及展示。(每个微信ID每日最多投10票,可对单个作品重复投票)

六、投稿方式

活动开始后,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将发布作品征集页面,参赛者可通过该页面上传作品。作品经审核上传后,即可对全社会进行展示。作品征集结束后,通过连云港日报微信微博、苍梧晚报微信微博、连云港发布客户端、连网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最佳人气奖作品投票。

点击下图进入征集页面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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