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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之夏”现场发布一揽子文旅消费利好政策

【连网】奖励过夜旅游团队、奖励旅游包机、奖励旅游专列……8月6日晚,第23届连云港之夏旅游节暨第18届西游记文化节开幕式现场对外发布一揽子文旅消费政策,通过资金、政策等一系列办法提振文旅市场主体信心,刺激港城文旅市场复苏繁荣。

出台奖励旅行社系列政策。对文旅行业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之一的旅行社,我市发布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对经预先登记、组织接待外地游客游览我市2个以上收费A级景区并在连住宿的本市地接旅行社,全年累计接待游客10000人次(含)以上,按15元/人次一次性予以奖励(同一旅行社最高奖励20万元/年)。其次,对经预先登记、没有通过地接旅行社组织游客游览我市2个以上收费A级景区并在连住宿的外地合作旅行社,全年累计组团量8000人次(含)以上,按15元/人次一次性予以奖励;全年累计组团量10000人次(含)以上,按20元/人次一次性予以奖励(同一旅行社最高奖励30万元/年)。

奖励旅游包机、旅游专列也是此次文旅促销政策的重点。据悉,我市将对经预先登记、由同一组团社组织、一次组团包机100人(含)以上游客来连游览2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并在连住宿的外地组团旅行社,每团组给予2万元奖励(同一组团社最高奖励20万元/年)。此外,对于旅游专列也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措施。对由同一组团社组织的、一次组织专列300人(含)以上游客来连游览2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并在连住宿的外地组团旅行社,普通旅游专列每列次予以3万元奖励,高铁或动车旅游专列每列次予以6万元奖励(同一组团社最高奖励30万元/年)。

除扶持旅行社,出台针对性鼓励措施外,我市还在开展近郊游上作文章,积极鼓励本地旅行社组织本市市民开展近郊旅游,组织本市市民旅游团队游览连云港市A级收费景区,旅游团队人数年度累计5000至8000人,按照每人8元给予宣传补助;累计8000人以上的,按照每人10元给予宣传补助。每家旅行社年度领取补助上限不超过12万元。拉动旅游商品消费也是促进文旅复苏的重要方式,为此,我市积极支持各地设立“连云港礼物”旅游商品推广中心。政策提出,鼓励涉旅企业和单位设立“连云港礼物”旅游商品推广中心,开展首批市级“连云港礼物”旅游商品推广中心评选活动。对于被评定为首批“连云港礼物”旅游商品推广中心的单位给予资金奖励。

发放免费电子门票,以惠民政策吸引市民游客走出家门、走进景区。据悉,我市将在包括花果山景区(5A)、连岛景区(4A)、孔望山景区(4A)、渔湾景区(4A)、海上云台山景区(4A)、二郎神文化遗迹公园(4A)、大伊山景区(4A)、桃花涧景区(4A)、伊甸园景区(4A)、潮河湾景区(4A)等10家景区发放免费电子门票,每年不少于1万张。参与活动的景区每年提供免费电子门票不低于1万张,游客可关注“连云港市文广旅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免费领取。除门票外,我市还通过发放旅游消费券刺激旅游消费。在途牛网发放400万元旅游消费券,游客领取后购买连云港景区、酒店及组合旅游产品,可享受满500元减150元,满300元减100元,满150元减50元等优惠。(记者 徐黎一 通讯员 伏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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