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事关广大家庭生计。近日,我市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新业态发展促进就业、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强化技能培训稳定就业等9个方面实施意见,全力以赴稳定和扩大就业。
支持新业态发展促进就业
推动发展数字经济。积极培育平台经济新就业形态,壮大数字文娱、数字教育、数字医疗等新业态,鼓励外卖、快递、网约车、直播和网店等平台吸纳新就业人员,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稳就业作用。以“518网络购物季暨电商发展大会”为载体,推进电子商务向数字商务转型。科学布局电商物流产业园区建设,推进镇村特色电商产业集聚,加快建设灌云主题服饰产业园、灌南电商产业园、赣榆顺丰海鲜冷链物流中心,推广应用直播、短视频等电商新模式新业态。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困难商户、网络主播等服务费标准。
健全新就业形态保障机制。规范平台企业用工,培育建设新就业形态调解组织,推动头部平台企业建立劳资沟通对话机制,制定外卖、网约车等行业用工协议(合同)参考文本,开展快递、外卖等行业集体协商。开展职业伤害保障等制度试点,加快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在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
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强化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盘活各类开发园区、产业园区等资源,推进双创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建设。举办“创客中国”“创响港城”等创业活动,募集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补助。优化城市管理服务,允许进城务工人员利用城市空间有规划、有秩序地从事个体经营。
推进创新创业与人才引培深度融合。围绕我市10条优势产业链,编制人才地图,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江苏与知名高校四对接”“人社局长进校园”“在连院校访园区、进企业”“港城学子看港城”“连籍学子看家乡”“返乡人员就业直通车”等活动,强化优质劳动力和人才供给。加大以数字经济为重点的新兴职业评价标准开发力度,促进更多优秀人才向新兴职业流动集聚。
强化技能培训稳定就业
稳步扩大技能培训规模。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新生代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面向企业转岗员工推行储备性技能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举办连云港技能状元大赛,开展岗位练兵职业技能竞赛,开发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帮助更多劳动者通过“微技能”拓展就业空间。
持续强化技能培训政策。鼓励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招用职工和转岗职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所需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将有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对符合条件参加培训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支持
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扶持力度。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每年从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发布的招聘条件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见习留用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启动一批农田水利、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开工一批就业带动力强的城市管道建设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投资项目,推广以工代赈,增加就业岗位,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深化与周边省份、中西部地区劳务协作,加强南北劳动力资源对接帮扶,建立劳务输出基地和用工输入园区合作关系,深度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大力落实支持返乡入乡创业的金融、税费、用地等各项扶持政策。为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提供优惠政策。
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帮扶举措。加强就业困难人员与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衔接,将低收入人口、特殊困难群体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深入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就业创业、产业帮促等帮扶工作。制定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和就业援助措施,举办就业援助月等活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每年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10%的比例优先安排适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就业,社区就业岗位应就近就地就便优先安排残疾人。(肖婷婷 万骏 )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张艺雯 审核: 吴弋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