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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对海苔生产企业试点食品安全新型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做好食品生产信用监管工作,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近日组织辖区各海苔食品生产企业参加食品安全信用承诺活动。活动现场,海苔生产企业代表宣读承诺书,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现场18家海苔食品生产企业还集体签署食品安全信用承诺书。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精准抓对接、务实抓调研、对标抓落实,蹄疾步稳助力自贸试验片区建设工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2021年在全省率先出台《连云港市食品生产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在海苔生产企业试点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新型监管机制,倡导诚信生产,惩戒失信行为,增强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意识,推动食品行业健康高效发展。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海苔生产企业的信用信息采集,按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规则,将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A(守信)、B(基本守信)、C(失信)、D(严重失信)四个等级。食品安全信用等级结果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分类监管的依据,不同的信用等级对应不同的监管措施。目前,已对173家海苔食品生产企业完成信用等级评定,同时完成了风险等级评定。两套评定体系相互对照、相互参考,互相补充,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加快实现监管资源配置科学化、监管举措落实精准化。

在食品领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近期,江苏省自贸办下发文件,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入选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创新实践案例。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总结梳理制度创新成果,提炼试行工作经验,不断优化信用监管模式,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扩大实施范围,结合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争取调动更多的力量参与到食品安全保障中,努力构建和谐、健康的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环境。(记者 王文 通讯员 徐新合)

总值班: 吴弋 曹银生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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