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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落实分级监管规范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记者  陈兵  通讯员  于国栋)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监管工作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近日,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厘清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消防监管范围,落实分级管理规定,推动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据介绍,《通知》明确了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各自监管范围,及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界定标准和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并对重点单位调整权限和调整标准进行进一步强调,为各方依法履职、履职尽责提供支撑。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市消防救援队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召开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宣贯培训会。同时,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视频调度会,下发《防火重点工作提示》,各监督员按照要求,深入各挂钩联系的乡镇(街道),组织派出所社区民警、消防工作站人员及基层网格员对文件内容进行深入宣贯培训,确保熟悉各自监管范围。指导相关人员对照分级界定标准,认真摸排梳理辖区单位情况,参照社区(村)分门别类建立单位底册,深入细致地开展重点单位调整工作,确保应列尽列,防止失控漏管。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陶莎 校对 徐蕾     审核: 吴弋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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