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23年12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从2023年12月1日起,持有新核发的施工许可证后,并开工建设的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均应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
为严肃认真的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有效落实,督促检查和及时掌握住宅项目扎实开展信息公示的动态情况,打通信息公示“最后一公里”,2024年4月17日,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专项培训讲座,专门邀请相关质量监管现场授课。各县区住建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已开展质量信息公示的试点项目和全市2023年12月1日后开工住宅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近180余人参加了培训讲座。
培训讲座上,首先分别介绍了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推进历程、分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以及对住宅项目信息公示的具体要求,展示了信息公示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公示“云课堂”。其次,对建设单位在住宅项目质量信息公示工作中的具体要求进行深入剖析,详细解读信息公示的组织安排、方式方法、内容范围和实物样板打造要求。最后,对泰州市质量信息公示线上平台进行详细演示说明。
此次培训对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从政策内容、具体做法、信息化建设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内容丰富、深入浅出,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有效实施创造了条件。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按照省住建厅对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的部署要求,强化部门联动,抓好督促检查,持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的落实,积极探索出具有连云港特色的信息公示工作模式,努力为全市住宅工程品质提升提供有力支撑。(杨迅、刘慧)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贾元元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