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魏吉珂 通讯员 陆小曼)夏日消暑,市民游泳热情高涨。为确保泳池水质的卫生安全,近期,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市正在营业的40家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抽检,检测结果显示,有4家游泳场所水质抽检不合格。
据了解,截至6月底,我市正常营业游泳场所共有40家,本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内营业的游泳场所进行水质抽检,覆盖率达100%。检测项目主要包括泳池水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尿素、pH、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氰尿酸、化合性余氯、氧化还原电位等九项指标。
根据GB 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制要求》,40家游泳场所中有4家不符合要求,分别是连云港速比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海州区海昌南路58-9号商铺)、连云港爱琴海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三层))、海州区王冉冉游泳馆(中茵游泳馆)(海州区海宁西路9号中茵名都27号楼-28号楼之间)、连云港金辰实业有限公司(连云区海棠路28号)。
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游泳场所,海州区卫生监督所、连云区卫生监督所已进行集中约谈,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将回头看,对本次不合格的游泳场所进行水质再检测,确保消除隐患,保障群众卫生安全。
市卫生监督所提醒游泳爱好者们,要选择正规的游泳场所。正规游泳场所大厅显著位置公示该游泳馆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近期水质检测报告等信息,且设有专人负责池水净化消毒。此外,下水前的冲淋不仅能提前调节游泳爱好者的体温,减少入水后皮肤和头发对氯的吸附量,对身体有利,还能减少对游泳池水的污染。大家需通过浸脚消毒池后进入泳池。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贾元元 校对 徐蕾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