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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539艘渔船获批专项捕捞 8月1日可出海生产


(记者 袁春梅 通讯员 朱剑阳)专项特许捕捞即将开启。今年我市1539艘桁杆拖虾、刺网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获批专项捕捞,经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后,8月1日可出海生产。其他作业类型的伏休渔船要在港休渔至9月16日中午12时。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为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推进实施捕捞限额制度,兼顾部分渔民伏季休渔期间生产生活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刺网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在伏季休渔期间出海作业需由省农业农村厅核报农业农村部批准。

  我市获批渔船中,刺网作业渔船约占八成,除了桁杆拖虾、笼壶、灯光围(敷)网等作业渔船,还有部分辅助船舶。


​5月1日海洋伏季休渔以来,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学调度全市渔政执法力量,深化各级渔政、公安、海警等部门执法协作,组织参加各类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持续加大伏休管控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各类执法船艇410艘次、执法人员3500余人次,登临检查渔船316艘次,查扣涉渔“三无”船舶、快艇、浮子筏58艘,查办渔业违规违法案件30起。


  据了解,此次即将出海生产的渔船占全市伏休渔船总数的九成以上。为全面落实专项捕捞工作,维护正常的海洋伏季休渔管理秩序,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促各县区做好专项捕捞的相关准备,严格把控时间节点,为渔船装网、调试机器、加装补给等留足时间。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贾元元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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