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魏吉珂 通讯员 陆小曼)为确保游泳池水质卫生质量,保障游泳群众健康权益。近日,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对全市58家正常营业的游泳场进行第二轮水质采样检测,其中6家存在检测不合格项目,合格率为89.7%。
据了解,本次抽检共采集全市58家游泳场所游泳池水116份,按照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对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尿素、pH、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氰尿酸、化合性余氯、氧化还原电位等项目进行了检测。其中,盐城恒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连云港林溪郡分公司(海州区浦发路与郁州北路交叉口恒大林溪郡小区综合楼)、连云港爱琴海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三层)、江苏连云港贝龙拓展培训有限公司(海州区板浦东门文昌小区北204国道西侧门面北起第二间、第三间)、威玛健康咨询(连云港)有限公司(海州区秦东门大街海州吾悦广场三楼Z15号商铺)、连云港怡蜕变游泳培训有限公司(海州区秦东门大街456—3号)、连云港市灼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灌云县东王集镇人民东路88号)等6家场馆的部分项目不合格。
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员责令其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 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整改到位,并加强后期管理,确保消除隐患,保障群众卫生安全。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对全市游泳场所的监督执法和检测力度,督促游泳场所经营者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标国家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标准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自身管理,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卫生管理水平,确保游泳场所水质合格、卫生安全。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贾元元 校对 徐蕾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