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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门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行动 连云港强化建筑垃圾监管


(记者 张晶晶 通讯员 孙淑莉 李晨卉)“海州区茅口路有人倾倒建筑垃圾,碎砖块、废塑料和水泥渣撒得遍地都是,请执法部门快来处置。”日前,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海州一大队新浦片区中队长谭亚东第一时间带领队员赶赴现场,对偷倒建筑垃圾者进行制止和处罚。这是我市持续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行动,打击偷倒建筑垃圾行为的一个缩影。

  建筑垃圾随意处置,垃圾中的粉尘随风飘散,不仅会影响周边居民群众,更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危害生态环境,不能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应放置在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分类投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

  建筑垃圾处置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工作,由于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比较隐蔽,一旦整治不到位,将影响群众日常生活和城镇环境卫生。今年以来,市城管部门已曝光4批共24起建筑垃圾方面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今年1至8月份,我市已查处建筑垃圾类案件127件。

  据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刘丙军介绍,针对建筑垃圾方面违法行为,市城管部门通过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专项行动等方式,迅速处理建筑垃圾违法运输、处置、乱堆、乱倒等行为。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8-85487110,24小时接收建筑垃圾违法线索。不断强化建筑垃圾监管,推动建筑垃圾治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与此同时,市城管部门联合多部门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行动,织牢建筑垃圾管控网。严格“两点一线”“两票制”管理,推进智慧渣土二期建设,健全“建筑工地源头减量、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处置场所”闭环式智能监管体系。依托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建设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行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实现建筑垃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牵头制定《连云港市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秩序,为市民群众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陶莎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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